国家安全教育日
根据国资委、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安排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和能力水平,牢筑新时代保密安全工作防线,按照集团公司保密办工作部署,镇江公司将于2023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
明天是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一起来学习国家安全及保密知识。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怎么来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教育日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最本质的特征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这是国家秘密区别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关键所在。对具备本质特征的事项,机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定密程序,依法明确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

为什么说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国家安全教育日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规定。《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宪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损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是说,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享有公民的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